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檢察院取保候審到期了怎麼辦

取保候審 閱讀(1.43W)

人民檢察院對被採取取保候審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檢察院取保候審到期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