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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刑拘37天能批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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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刑拘37天能批捕嗎?

一、賭博刑拘37天能批捕嗎?

當事人賭博被刑拘第37天不一定會批捕,一般刑事拘留最長時間為30天,加上提請檢察院批捕時間為7天,共計37天。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時間和一些鑑定的時間。最遲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從第二天算一天。在這期間不放人的,就會逮捕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如取保候審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後,如果認為需要逮捕的,應該在拘留三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公安機關逮捕的程式是怎樣的?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在接到執行逮捕的通知後,必須立即執行,並將執行的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執行逮捕的程式是:

1、對於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人民法院決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逮捕證,立即執行。

2、執行逮捕的人員不得少於2人。執行逮捕時,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並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被逮捕人拒絕在逮捕證上簽字或按手印的,應在逮捕證上註明。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後,提請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批准或決定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或者作出逮捕決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在24小時之內進行訊問。對於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應當變更強制措施或者立即釋放。

綜上所述,對於組織聚眾賭博的,構成犯罪,會由公安機關立案,如果對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長期限37天,到期後檢察院是否批捕看情況,並不是到期就一定批捕。沒有批捕的,檢察院會說明原因,需要進一步偵查的話,可以對嫌疑人採取其它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