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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10萬強制執行我要出多少費用?

強制措施 閱讀(2.14W)

一、申請10萬強制執行我要出多少費用?

申請10萬強制執行我要出多少費用?

申請10萬強制執行自己是不需要出任何的費用;

申請強制執行時,自己是不需要先行交納執行費用的,這個費用會在自己的案子結案時,從法院給自己執行回來的款項中扣除,當然這個被扣除的款項最終還是由被執行人承擔的。此時的該部分費用包括的專案就增加了,內含執行費,交通費,鑑定費等等,如果當事人確實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法院減免部分執行費。

執行費無論是原告支付還是被告支付,都需要 件收費是50-500元;

2、如果經濟案件金額超過一萬元的,每個案件收費是50元起步,超過一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金額,基本都是按照1.5%的比例收費。

3、如果執行的案件金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4、執行金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5、執行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二、申請強制執行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採取強制措施。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等措施。

綜合上面所說的,申請強制執行是需要支付一筆執行的費用,對於此費用的收取會按強執的費用來進行給予,但對於此費用會由被執行的人來進行承擔,對於申請者可以不需要先預交任何的費用,只有等案件結案時才會依法的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