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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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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多少

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多少

(一)按照規定,申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需要向法院依法繳納以下標準的費用:

按照一般規定,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是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中會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

一般的繳費標準是:

1、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

2、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

3、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二)除了應交的執行費,申請人還需負擔以下幾項的費用:

根據具體的規定,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收取執行中產生的實際支出費用,如交通、住宿等費用也需要申請人負擔。

另外,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後,法院會在什麼時候開始執行?關於這個問題,規定中的具體的安排如下所示:

一般地,法院執行立案後,法院將會在6個月內採取執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規定期限採取強制措施的,當事人可以向被申請法院的上一級法院申請提級執行。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紙判決書就可以的。按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的明確規定,權利人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檔案和證件:

(一)申請執行書

申請執行書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書寫申行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會對口頭申請製作筆錄,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但如果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約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二)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1、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

2、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3.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四)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檔案。

(五)其他應當提交的檔案或證件

在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大家應該已經知道法律中規定的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多少了吧。要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首先要有可執行的內容,也就是要求法院作出的判決書生效,之後還要其他一些其他的材料才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