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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刑事拘留一般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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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的時間規定

法律規定刑事拘留一般關多久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由以上內容可知,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如果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同時法律還規定,在被拘留後,行為人可以委託律師為自己保釋,如果沒有什麼重大犯罪的,是可以被取保候審的,但前提是違法犯紀的情節輕微或顯著輕微。

二、刑事拘留的關押地點

《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因此,刑事拘留的關押地點是看守所,而不是監獄或者警察局等地方。

綜上所述,刑事拘留一般關多久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說來,拘留的期限分別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時間,再加上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也就是說,是兩者時間的總和。因此,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長也需要14日,最長可達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