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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進拘留所一般待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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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刑法規定進拘留所一般待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進拘留所一般待多久?

根據刑法規定進拘留所一般待8個小時或者是24個小時,宣判緩刑後,非在押犯應立即釋放,如果是在押犯,第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自社群矯正工作實施後一般是由當地司法局社群矯機構進行接收,並指定服刑人員按規定時間到住所地司法所報到接受社群矯正。

二、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百五十五條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執行。如果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

即法院宣告緩刑以後,必須先行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改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並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接到法院決定後,應無條件的辦理釋放手續,發給釋放證明。最遲當日24時之前,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就可以離開羈押場所回家。

宣判緩刑後,應當當庭釋放,無需通知看守所,也不需另外派人。

但是,在宣判緩刑之前已經經過了司法局的社會調查,宣判後犯人得去司法局報到,實行社群矯正。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暫緩量刑、緩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罰制度。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因此,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進拘留所的話,是有一個時間方面的嚴格控制的,對於當事人來說不會在拘留所關上超過24個小時,但是有可能會進行其他方面的關押,比如說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定罪量刑的話,那麼就會移交到監獄來進行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