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迫與殘疾人發生性關係怎樣處罰?
如果男性強迫與女性殘疾人發生性關係,那肯定是強姦罪。屬於情節惡劣,應當從中判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相關規定
(一)犯強姦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司法實踐中看,強姦罪中“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有下面幾種:
1、強姦婦女手段殘酷的;
2、強姦婦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輪姦婦女尤其是輪姦的首要分子;
4、因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引起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
5、在公共場所劫持並強姦婦女的;
6、多次利用淫穢物品、跳黑燈舞等手段引誘女青年,進行強姦,在社會上造成很壞影響,極大危害的。
強姦犯罪是多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
在進入青春期後就會產生性要求。如果缺乏排遣性衝動的正當方式(如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化娛樂活動),又受到渲染色情暴力的淫穢物品的不良影響等不能自控,就可能正常的性心理向性犯罪心理轉化,導致強姦行為發生。強姦犯可分為攻擊型、恐嚇型、淫慾型、衝動型4類。
強姦需要對方產生主觀的故意,實施了足以能夠壓制受害者反抗的行為,包括暴力行為,或者是一些披露隱私等進行威脅,甚至可以通過昏醉來強姦,都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實行行為,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