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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是否構成強姦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1W)

1、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相關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刑法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與未成年人發生關係是否構成強姦

所以若對方是未滿14週歲的幼女,不管是以金錢,還是“感情”,抑或是欺騙等手段,只要與其發生了性關係,一律按強姦罪進行定罪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

(1)行為人是成年人的,明知而與不滿14週歲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的,一律視為犯強姦罪。

(2)行為人是未滿14週歲未成年人的,不構成犯罪,但造成損害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

(3)行為人是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未成年人的,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構成犯罪的,以強姦罪定罪處罰。如果對於偶爾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但造成損害的,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4)行為人是已滿16週歲的成年人的,與幼女發生性關係,一律視為犯強姦罪。

2、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3、若未成年人是已經年滿14週歲以上的女性,與之自願發生性關係,不會構成強姦罪。但通過暴力、脅迫等手段,違背對方意願,實施姦淫行為的,構成強姦罪,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4、如果未成年人(被害人)是未成年男性的,與之發生性關係,目前尚不構成強姦罪,但涉嫌構成強制猥褻罪,需要受到刑法處罰。在實踐中,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是否構成強姦罪,需要根據實際案情而定。由此,未成年人自願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他人仍構成強姦。

如果是強姦已滿14週歲的婦女,必須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才會構成強姦罪。也就是說,與14週歲以上的婦女發生關係,要求要用暴力等強制性的手段,不顧婦女意願強姦婦女的,才構成強姦罪。如果是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不論該幼女是不是同意,只要發生關係,都構成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