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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不被受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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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國家賠償不被受理怎麼辦?

當公民受到國家權力的侵害時,嚴重時例如無罪判刑,對公民的人身財產造成了傷害,這時候,被侵害人可以向侵權部門提出國家賠償的要求,國家應該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但有時候,受害人的申請可能不會被受理,接下來,小編就申請國家賠償不被受理怎麼辦這個問題為您解答。

一、申請國家賠償不被受理怎麼辦

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

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生效後,如發現賠償決定違反本法規定的,經本院院長決定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指令,賠償委員會應當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並依法作出決定,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也可以直接審查並作出決定。

二、什麼情況下申請國家賠償會被受理

若出現以下情況,國家機關需要行使國家賠償:

1. 造成公民死亡;

2. 造成公民受傷;

3. 造成公民財產損失;

4. 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5. 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6. 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複議程式;

7. 屬於法定的國家賠償範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8. 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三、申請國家賠償需要什麼條件

(1)賠償請求人應當是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到損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及其他有撫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受到損害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機關及其職能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個以上機關共同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兩個以上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經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有具體的賠償請求和受害的事實根據。

(4)被侵權事項已經依法確認(即已經侵權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確定該行為違法,或已被撤銷)

(5)已經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或已經過複議程式。

(6)屬於法定的國家賠償範圍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

(7)符合法律規定的期限。

賠償請求人應當遞交賠償申請書一式四份,賠償申請書應當寫明受害人的基本情況、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時間。賠償請求人書寫申請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口頭提出申請的,應當記入筆錄,並填寫《口頭申請賠償登記表》一式四份,由賠償請求人簽名、蓋章。

四、不服國家賠償案件決定申訴有期限多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複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綜上所述,關於申請國家賠償不被受理的情況主要在於申請國家賠償申請書的內容不符合國家賠償要求的條件,申請國家賠償要求事實明確,證據和理由確實充分,當申請書不被受理之後,當事人應該尋找退回理由,仔細查詢原因,補充證據和材料,在規定期限之內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