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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後 | 如何強制執行?

仲裁 閱讀(1.81W)
申請仲裁後,如何強制執行?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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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後強制執行

你好,對於申請仲裁後強制執行 的問題,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經常會碰到讓勞動者惱火的事情:經過勞動仲裁或法院審理,有了仲裁的裁定或法院的判決,規定應當在多少日內用人單位必須履行裁定或判決的結果。然而在裁定生效或判決生效後(勞動仲裁裁定送達後15天內,當事人不向法院提出起訴,勞動仲裁裁定即生效;法院一審判決送達後15天內,當事人不提出上訴,判決即生效;法院二審判決送達立即生效)單位卻拒不履行,勞動者該如何維護和兌現仲裁裁定和法院判決賦予您的權利呢那就是司法中的另一個程式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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