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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誹謗他人的怎麼處罰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9W)
造謠誹謗他人的怎麼處罰
造謠、誹謗,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
造謠誹謗他人的,首先行為人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賠償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侮辱罪、誹謗罪定罪處罰。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按照刑法的規定,犯侮辱罪、誹謗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罪屬於自訴案件,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