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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的撤銷程式是怎樣的 | 怎麼撤銷仲裁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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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的撤銷程式是怎樣的,怎麼撤銷仲裁裁決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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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仲裁裁決的程式

 申請撤銷國內仲裁裁決,是仲裁法第五章的規定。該法對此類案件的申請時間問題、管轄和人民法院的審查內容、審理期限、處理方式和法律文書適用等都有明確規定,惟獨對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適用何種程式進行審理的問題沒作規定,至今筆者所見到的司法解釋對這一問題也沒有提及。撤銷仲裁裁決的程式在法律上存在著這個漏洞,所以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其中不乏按照普通程式進行審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