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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欺詐銷售怎麼處罰?

訴訟仲裁案例 閱讀(2.81W)

一、房屋欺詐銷售怎麼處罰

房屋欺詐銷售怎麼處罰?

房屋欺詐銷售的構成詐騙罪,按照詐騙罪定罪處罰。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刑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哪些行為可以認定為商品房欺詐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1、銷售現房時,將偽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優質房屋銷售的;

2、銷售現房時,故意隱瞞房屋真實面積,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優質工程從而騙取優質工程加價的;

4、銷售明知不能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公開銷售的房屋的;

5、虛標最低價、清盤價等欺騙性價格進行銷售的;

6、故意隱瞞開發商真實身份,或冒充其他開發商名義銷售的;

7、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8、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誌等大眾媒體對商品房做不可實現的虛假宣傳的。

三、買房時遭遇欺詐怎麼獲賠

要想在遭遇欺詐後獲得賠償,首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獲取賠償的條件:

1、只有商品房買賣合同適用懲罰性賠償,而並非所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都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原則”。集資房、房改房、二手房的買賣糾紛不適用該原則。

2、只有屬於惡意違約和欺詐行為才能適用懲罰性賠償。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及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構成違約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行為。也就是一方當事人必須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這是構成違約責任的客觀條件。

(2)過錯。即違約一方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這也是違約責任的主觀要件。當事人違約可能有各種原因,如不可抗力、對方違約等。

(3)損害事實。損害事實指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害和其他不利的後果。

(4)因果關係。即違約行為和損害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

3、對於誤差比超過3%的也符合懲罰性賠償的條件。

房屋欺詐銷售的行為是會讓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失,只要存在欺詐的行為,而且詐騙的數額較大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一般在處罰時就會按受害方實際受到的損失來進行判定,輕者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重者是會高達無期徒刑,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