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購銷合同糾紛怎麼辦?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二、購銷合同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一)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三、購銷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合同雙方資訊;
2、產品名稱、數量、單價、總價方面的約定;
3、產品質量約定;
4、交貨地點約定;
5、驗收標準和檢驗期約定;
6、約定違約金;
7、其他約定。
四、購銷合同糾紛提供的證據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1、證據主體合法。
證據主體是指形成證據內容的個人或單位,證據主體合法,是指形成證據的主體須符合法律的要求。
2、證據形式合法。
證據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為證據不僅要求在內容上是真實的,還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3、證據取得方法合法。
當事人收集的證據材料能否作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還要看該證據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4、證據程式合法。
證據材料最後要作為證據還必須經過一定的訴訟程式,沒有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式該證據仍然不能作為認定案件的根據。
購銷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不是法律強行規定的,但合同當事人或者相關的利害關係人不可以用違法方式處理購銷合同糾紛。而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不等於可以任意解除購銷合同。只要購銷合同合法有效,不履行購銷合同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