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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投資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嗎 | 怎麼解決?

合同糾紛 閱讀(8.04K)

一、合夥投資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嗎,怎麼解決?

合夥投資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嗎,怎麼解決?

合夥協議是合同的一種,出現合夥協議糾紛的,屬於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夥合同糾紛應該按照合夥人出資的比例或者是協議中的約定,用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的責任。全部的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金額,對外應該負有連帶責任;對內應該按照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承擔相應的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分別承擔;協議中沒有規定債務的承坦比例或者是出資的比例的,可以按照約定好的或者是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進行承擔。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新合夥人入夥是指新合夥人投入一不定期數額的資本,享有規定比例的合夥企業利潤,加入合夥組織的經濟行為。那麼如果是因為合夥協議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則屬於合同糾紛。

二、合夥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可以向法院起訴來進行判決處理,合夥企業的解散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即: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合夥投資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合夥企業解散出現糾紛時,可以向法院起訴,在合夥企業裡共同分配利潤,承擔虧損,合夥企業解散的事由有合夥人已不具備相應的法人資格,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合夥協議中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