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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從立案到開庭一般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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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立案到開庭一般需要多久?

法院從立案到開庭一般需要多久?

從立案到開庭一般需要那當時根據不同的情況來作出判斷,但是通常同房之間的話都是十幾天左右的時間。第一種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後,一般簡易程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普通程式。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第二種情況是民事案件,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後,一般也要分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簡易程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第三種情況是行政案件,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後,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立案後,法院將根據法院程式安排法院審理時間。如果案件已經超過六個月沒有立案,建議耐心等待,並聯系已受理案件的法院瞭解該過程。

二、法院立案程式是什麼

(一)立案大廳辦事流程:

第一步,將起訴材料交法官審查,審查法官批註處理指令後轉至書記員處;

第二步,按書記員的安排,持繳費通知書到交費視窗來交納訴訟費用;

第三步,持交費回單到原書記員視窗辦理立案手續,領取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傳票等材料。執行案件立案流程與上述步驟基本相同。

(二)起訴必須具備的材料(全部資料均應提供A4紙格式)

(1)民事、行政訴訟案件起訴應當提供:

①民事、行政訴狀,訴狀中須註明雙方當事人的聯絡電話或方法;

②原告為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原告為單位的,需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立案時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原件供核對);

③起訴證據影印件(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並將起訴證據登記做成《證據清單》(亦按被告的人數增加一份提供);

④按被告和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起訴證據影印件的副本和證據清單副本。其中離婚案件必須提供:①結婚證、結婚申請書影印件或事實婚姻關係的證明;②須法院分割處理的爭議財產清單(包括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其中行政訴訟案件必須提供:證明被告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有關證據,起訴被告不作為的,必須證明原告已經向被告投訴或提出申請。

(2)執行立案應當提供:①執行申請書;②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影印件;③由主辦法官填具的《結案聯絡單》等證明法律文書已生效的材料(調解結案的無需提供《結案聯絡單》);④可以一併填寫《請求採取強制措施申請書》、《請求調查被執行人財產申請書》。綜上所述,發言立案之後一般的開庭時間都會在一個月內結束,這一般是給被告人的舉證期限,對於整個案件是很重要的,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讓被告人有合理時間準備,在審判的時候可防止錯案的發生。

在日常生活當中,人民法院立案之後,就會著手對案件來進行一定的總體呀,所以需要開庭進行審理,當然了,從立案到開庭具體的時間長短的話是沒有法律限制性的規定的,主要就是因為在這過程當中是有可能會存在著送達等相關的問題,會導致開庭的時間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