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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批捕到開庭的司法程式一般要多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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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一般是5個月左右會開庭審理。
法律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認為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兩次,每次不超過1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綜上一般是五個月之內。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20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從批捕到開庭的司法程式一般要多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