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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終審的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辦案流程 閱讀(5.34K)

所有不同型別的訴訟當事人如果在一審終審後對案件的結果還有異議,是可以申請再次審理這個案件的,不過不同的申請時間上和範圍都不太一樣,下面給就給大家講一下什麼樣的情況可以再審什麼樣的情況就不能再次申請了。

一審終審的案件可以申請再審嗎

一、如果當事人符合這些條件中的一種就可以申請再次審理:

1、原來的審判程式不符合法律規定,存在違法違章的行為,並且對案件的結果有一定的影響,可以申請再次審理;

2、之前的審判後找到了新的證據可以證明之前審理的結果是有問題的,可以再次申請;

3、之前判定結果的證據不足,而且有證據顯示和判定結果存在很大矛盾的,可以證據情況進行重新申請;

4、原來的審判主要是依據變更或者一些已經沒有的是事實進行審理和判決的;

5、在之前的審理中出現了矛盾點,但是依然進行了審判;

6、審判過程中有食失誤,會有有影響結果公正的事情產生;

7、原來的判決有損害國家利益等行為,造成其他人也受到牽連;

8、能夠拿出證據說明之前的調解過程中存在違法的行為,或者協議中有不合符法律的條款;

9、辦案人員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沒有公正公平,要拿出相應的證據,一般會有受賄貪汙等情況的發生。

二、當然也會有特殊的情況法院就不在受理案件了,一般不再受理的情況都是相關的條款不符合法律規定:

1、申請的主體不符合再次提交申訴的主體條件,可能會存在與本案無關的人再次提出複審;

2、複審是有期限的,有過超過期限就肯定不能再次申請了;

3、雖然之前有審判,但是審判結果並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4、已經多次申請再次稽核案件,已經稽核過或者駁回過的這種情況是肯定會在駁回了,所以不要同一個案件多次申請複審;

5、人民最高法院已經駁回了申請決定了不在稽核該案件,這種情況通常情況下是在審理案件的證據不足,審理的意義也不大,或者申請者本來的就有很嚴重的違法行為,就算再次審理也不能改變案件的結果。

法律本身還是保護個人的權益的,所以當真的遇到不公平的待遇的時候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讓他們幫你做案件的進一步分析,不要盲目的一直在申請複審,最後錯過了最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