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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回重審需要多久案件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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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回重審需要多久案件審結

發回重審需要多久案件審結

發回重審的案件審理期限也應該按照第一審的期限計算。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二、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審結案件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在押的上訴案件,最長應當在兩個半月內審結。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被羈押的上訴案件,一般情況下,應當在一個月內審結。對於一些比較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在一個半月內審結。但對以下情形在一個半月內不能審結,依照法定程式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由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有上述所列四種情形之一的,在一個半月內不能審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第二審人民法院的辦案期限,從第二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或者抗訴書的次日起計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中關於審判的規定: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發回重審的案件審理期限也應該按照第一審的期限計算。一般在六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全體 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 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所發生的訴訟關係。

為了避免案件節外生枝,在進行開庭的時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證據找全,還要抓住被告人的證據,這樣開庭的時候不會節外生枝。建議找個專業一些的律師,這樣官司勝算大大提高很多,官司打贏了,律師費用自己也不用出,兩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