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租賃>

房屋租賃稅是什麼 | 由誰交

房屋租賃 閱讀(1.53W)

房屋租賃稅是什麼,由誰交

一、 房屋租賃稅是什麼,由誰交

房屋租賃稅裡面含了多種稅項,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費附加。根據我國相關稅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印花稅由租賃合同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繳納,其他稅費由出租人繳納。現實生活中,房東為了減少交稅帶來的損失,大都不去辦理房屋出租備案登記,也不繳納房租租賃稅。即使有房東繳納稅費,這部分稅費大部分也轉嫁到了租客身上。對於大部分個人租房居住的人來說,繳納房屋租賃稅與否影響不是很大,而對於租房用於經營的可能需要繳納稅費以便處理會計賬目。

二、房屋租賃稅的繳納期限

論是營業稅還是房產稅的法定納稅人是取得房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從這個意義上說,“房屋租賃稅”是由房東繳納。但同時房屋承租人又是租賃關係中的直接負稅人,承租人有責任和義務督促對方(房東)提供合法票據以支付房屋租金。

三、房屋租賃要交的稅

1. 對產權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房屋租賃業稅收。

2. 凡提供房屋出租行為的個人為房屋租賃業稅收的納稅義務人。

3.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限期內找到出租方並繳納稅款的,視為出租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徵收管理的通知》規定,由承租人或房產代管人、房產使用人代扣代繳房屋租賃業稅收。

4.對出租房屋的個人未按規定向房產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可以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規定的方式將《個人出租房屋稅收告知書》送達承租人,由承租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找到出租人並通知其進行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