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消費權益>

網購商家不給退貨怎麼辦?

消費權益 閱讀(1.73W)

一、網購商家不給退貨怎麼辦?

網購商家不給退貨怎麼辦?

如果說商家拒不退換貨物,建議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情況下,協商的方式往往不能解決,此時最好的方式是通過投訴或者直接起訴商家,尤其涉及金額較大時,最好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找個商家不退換貨物專業的律師介入幫忙。

當用戶以“七天無理由退換貨”這個原因發起退款時,賣家是沒有拒絕的按鈕的,從使用者申請退款之日起72小時內賣家未響應退款,系統會自動為雙方達成退貨協議。

若使用者沒有用這個原因發起退款,賣家是有拒絕的按鈕的。若雙方無法協商達成一致,可在申請退款後72小時申請官方客服介入處理。

若系統自動達成退貨協議,但是賣家沒給正確的地址或者賣家明確說不同意退貨,暫時不要退貨,申請官方客服介入處理。

買家未在系統規定的退貨期內操作退貨,且並未說明有效理由,雙方也無法就情況達成一致的,賣家可以拒絕買家的再次退款申請 。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八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合法要求。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併超過十五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一)經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為不合格商品,自消費者提出退貨要求之日起未退貨的;

(二)自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期滿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自消費者提出要求之日起,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義務的。

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怎麼處罰

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對經營者予以行政處罰的,應當記入經營者的信用檔案,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等及時向社會公佈。

退貨注意事項:

1、退貨協議達成使用者需要在7天內退貨,逾期未退貨,退款會被關閉;

2、點選【提交退貨資訊】後,賣家會有10天的時間來進行確認,逾期賣家沒有處理,系統會自動退款給使用者;

3、若拒收貨物後,誤申請了退貨退款,使用者撤銷退款申請,重新申請未收到貨僅退款。(交易成功狀態下的售後維權,不要直接撤銷,與賣家協商一致前提下,可填寫賣家發貨單號)

4、若使用者的交易交易訂單顯示為“等待買家付款”,使用者只是拍下了商品還沒有成功進行“付款”操作,使用者可以進行【取消訂單】操作,或者等系統超時自動關閉交易;

若顯示為“買家已付款”,此時賣家未操作發貨,您可以進行退款操作點選【僅退款】即可。

5、涉及郵費爭議,可諮詢官方客服處理。

我國的網購的現象隨著我國的網際網路的發展也是在不斷地增長的,此時我們子啊日常的生活中應當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消費者的各種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