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消費權益>

旅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消費權益 閱讀(2.69W)

出門旅遊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事件發生,比如原本合同約定的一些景點因為行程緊張或者其他原因導致沒有去,發生糾紛要如何處理,或者旅途中貴重物品丟失了又要怎麼處理,出國遊遭遇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又該如何處理,針對上述旅遊糾紛的處理方式都有哪些呢?本站為你解答。

旅遊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1、多處景點沒去旅遊糾紛的處理

涉及領隊和導遊服務質量、遺漏景點和縮短遊覽時間的違約責任問題。如果旅遊合同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遵從約定,無約定的應參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合同並未明確相關的違約責任,依據《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第8條、第9條、第10條規定,如果全陪領隊因專業知識不到位影響服務質量,旅行社應當在團費的5%以內根據影響服務質量大小退還旅遊者團費,行程遺漏了景點,旅行社應當將該景點的門票費用退還旅遊者,並支付等額違約金,如果景點無門票,則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此外,如果旅行社縮短遊覽時間,可以依照具體縮短的時間來相應返還景點費用並支付等額違約金,為無門票景點的,在團費的5%中相應支付違約金。

2、遊客放棄出遊的旅遊糾紛處理

遊客向旅行社交付訂金後,旅行社應開具收據,表明已接受遊客行為,雙方之間的旅遊合同關係成立,受法律保護。之後,遊客若考慮旅遊國發生動亂,影響自身安全問題,根據合同規定,可以要求解除與旅行社之間的旅遊合同。

3、貴重物品丟失的旅遊糾紛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遊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行社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旅行社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本案的旅行社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其明確提示老人在入住酒店期間妥善保管個人物品,亦未充分證明其提供的酒店符合當地三星級標準,因此旅行社存在一定的過錯,依法應當對二人財物的丟失承擔補充賠償責任。但由於財物丟失的關鍵是由於孟某夫婦自身沒有妥善保管造成的,孟某夫婦需自己承擔大部分責任。因此出國旅遊,遊客要儘量妥善保管自身物品,出現貴重物品丟失,一定要第一時間聯絡導遊或領隊並報警,以確定丟失財物的事實及數額。

4、出國遊遭遇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處理

據統計,在法院審理的出國旅遊訴訟中,人身傷害事故引起的糾紛佔了將近一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旅行社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遊客人身損害、財產損失,遊客有權請求旅行社承擔責任。未經遊客同意擅自轉讓旅遊業務的,遊客還有權請求轉讓方和受讓方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是各種旅遊糾紛的處理方式的解答,關於旅遊方面發生糾紛屬於民事糾紛,可以按照一般民事糾紛爭議來處理,先是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找第三方調解達成協議,如果都不行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糾紛訴訟,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要避免出現旅遊糾紛最好是在計劃出門旅遊之前認真挑選旅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