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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產品質量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消費權益 閱讀(1.87W)

一、因產品質量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因產品質量引發的買賣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1、協商

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據法律規定自行商量解決,通常當事人之間要達成書面協議和口頭協議。

2、調解

企業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要求居中調解,依照法律規定合理解決糾紛,保護使用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仲裁

經濟仲裁機關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當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訴。當事人凡是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都可以申請仲裁。

4、訴訟

通過人民法院依照訴訟程式解決產品質量糾紛。通過訴訟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是各國通用做法。訴訟解決產品質量糾紛最具權威性。如當事人各方不願協商、調解和仲裁,或者仲裁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因為產品質量糾紛起訴要注意什麼?

1、注意合理確定訴訟主體。

在原告資格方面,消費者以產品責任糾紛為案由起訴,原告資格不限於商品買賣合同的當事人,產品的實際使用人、實際受害人均可以起訴。另外,對於明知產品存在質量缺陷仍然購買的,即“知假買假”的當事人,法律亦不禁止。

2、注意正確選擇法律關係和法律依據。

選擇不同的法律規範主張權利,會導致不同的法律適用,最終的處理結果也會有所差異。在法律關係方面,如果以合同法律關係主張,則依據雙方的買賣合同約定,確定違約責任和實際損失的大小進行賠償。

三、買賣合同糾紛產品質量問題舉證責任由誰承擔?

買賣合同糾紛產品質量問題舉證責任由賣方承擔,合同質量發生糾紛的時候如何處理:

1、當事人約定優先。

2、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3、當事人就有關合同標的物的質量要求約定不明確,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4、賣方在出賣標的物時,通過產品介紹、產品說明書等形式對標的物品質進行的說明,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則該說明構成賣方對標的物品質的明示擔保。如果實際交付的標的物與該說明不符,則屬於交付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要求。

由於產品質量屬於特殊侵權責任,所以,產品責任訴訟應當屬於侵權行為訴訟,其訴訟中的管轄應該根據侵權行為訴訟的管轄原則來確定。

綜上所述,產品質量訴訟屬於侵權行為的訴訟,原告可以是消費者,商品買賣合同人,產品實際使用人,產品實際受害人,均可以起訴,買賣合同質量糾紛應當由賣方承擔責任,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合同法律關係為主張,依據當事雙方買賣合同約定,確定違約責任及賠償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