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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十年員工因調崗不去有補償金嗎?

人身侵權 閱讀(1.95W)

一、企十年員工因調崗不去有補償金嗎?

私企十年員工因調崗不去有補償金嗎?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崗位的約定,單位若想調動你的崗位,必須經過你的同意,否則視為違約,可以拿著相關工作證據,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

相關法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更,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你有權利拒絕調崗。

要是勞動者因為不同意調崗而被單位給辭退了的話,勞動者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為自己爭取一定的經濟賠償,彌補自己的損失。

二、 用人單位什麼情況下可以調崗降薪

1、公司出具調職的相關檔案,以及調職原因。

2、如果是以不勝任調職,工作中偶爾的小差錯並不能認定為不勝任工作。不勝任的工作標準應該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及數量、質量等。

3、用人單位應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調崗調薪制度。

4、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用人單位在與員工協商後,可以對員工進行調崗調薪。

5、特別說明:用人單位切不可以為只要在勞動合同中有了關於調崗調薪的約定就萬事大吉,就可以隨便調崗調薪。調崗調薪首先應以有效的規章制度作為基礎,按規定進行調崗調薪才能保證其合法性,否則上述那樣的調崗調薪的約定條款很有可能被認定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歸於無效。

如果只是調動崗位而勞動者不去,並不是辭退當事人,那麼是沒有補償金的,如果未經勞動者同意就私自調動崗位,那麼勞動者是有權利拒絕的,並且因為調動崗位而辭退勞動者,勞動者是可以要求單位賠償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