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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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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歲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8歲孩子更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8歲孩子更改名字需要父母的身份證和家庭戶口簿,給孩子改名字需要的程式有:

1、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和申請人的書面申請等證明材料。

3、經現場審查後由登記機關審批

二、給孩子改名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一)未滿十六週歲未成年人監護人申請變更姓名的;

(二)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歧義字造成多種不便的;

(三)由於父母離異要求變更姓名的;

(四)由於被收養申請變更姓名的;

(五)已滿十六週歲由於出家要求變更姓名的;

(六)由於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失誤造成姓名填寫或微機錄入錯誤的。其他理由的改名申請,公安機關概不受理。

三、夫妻離婚8歲孩子撫養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公民的姓名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姓名權就包括更改名字的權利,在我國,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想要更改姓名的,都需要監護人提出申請,姓名更改成功以後,相關證件上關於本人姓名的資訊,都要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姓名是以戶口本、身份證上登記的姓名為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