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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人身侵權 閱讀(1.03W)

一、給國小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國小孩子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改姓名需要帶著變更之前的戶口本以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係變更的要帶著收養證。

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表格,並提供所需資料,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二、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規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三、改名字一般多久可以弄好?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相關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具體辦理流程:先寫一個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科登記,在7-14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

由於國小孩子還未滿十八週歲,所以需要父母的參與進行改名。由父母提交相關材料以及改名申請。在孩子滿了十八週歲以後,孩子已經是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可以對自己的名字主張權利,可以有自己個人進行改名申請。一般來說,改名必須要具備合理的理由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