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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誹謗罪需要注意哪些

名譽毀謗 閱讀(2.93W)

認定誹謗罪需要注意哪些

行為人的行為要是涉嫌構成犯罪的話,一旦經過嚴格的認定之後,就會根據實際的犯罪情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由此可見,對犯罪的認定是很重要的,並且在認定犯罪的過程中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具體來說,認定誹謗罪需要注意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認定誹謗罪需要注意哪些

誹謗罪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構成誹謗罪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侷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於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物件。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佈虛假訊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誣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行為。誣告陷害罪侵犯有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種犯罪是行為人企圖假借司法機關實現其誣陷無辜的目的。此犯罪不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使無辜者的名譽受到損害,而且可能導致錯捕、錯判,甚至錯殺的嚴重後果,造成冤假錯案,干擾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破壞司法機關的威信。

二、誹謗與誣告陷害有什麼區別

誹謗罪與誣告陷害罪之間的區別如下:

(1)所捏造的事實內容不同。誣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實,誹謗罪捏造的是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事實。

(2)行為方式不同。誣告陷害是向政府機關和有關部門告發,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佈。

(3)主觀方面不同。誣告陷害的意圖是使他人受刑事處分,誹謗則是意圖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

生活中的侮辱、誹謗他人的行為,不是一定就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誹謗罪,只有在造成了嚴重後果之後,才會按照誹謗罪定罪處罰。而這個過程中,就需要嚴格的認定誹謗罪。同時,大家還要注意誹謗與誣告陷害之間的區別,不要將這兩種行為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