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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造謠律師可以會見被拘留的違法行為人嗎

名譽毀謗 閱讀(1.94W)

一、在微博造謠律師可以會見被拘留的違法行為人嗎?

在微博造謠律師可以會見被拘留的違法行為人嗎

律師可以會見被拘留的違法行為人。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二條會見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域進行,並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准。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不受次數和時間的限制,但應當在正常工作時間進行。

對違反會見管理規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責令停止會見。

會見結束後,拘留所應當對被拘留人進行人身檢查後送回拘室。

經被拘留人或者其親友申請,有條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進行遠端視訊會見。

二、造謠的治安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造謠的刑事處罰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條【編造、故意傳播虛假資訊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在微博造謠的違法行為人來講,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的言行不算造謠,對公安機關治安拘留的處罰有爭議的,有權利委託律師處理,除了律師,被拘留後,家屬也可以會見違法行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