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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企業名譽權的認定是什麼

名譽毀謗 閱讀(2.81W)

一、侵犯企業名譽權的認定是什麼

侵犯企業名譽權的認定是什麼

1、行為人所實施的行為違法

消費者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不應當認定為侵犯他人名譽權。但藉機誹謗、詆譭,損害其名譽權的,應當認定為侵犯名譽權。

2、受害企業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

包括降低了消費者、社會公眾對法人商譽的社會評價。

3、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二、侵犯企業名譽權有什麼責任

法人名譽權是一種人格權,商譽是法人名譽權中的核心利益。我國對法人名譽權不僅在人格權制度中加以保護,同時在侵權民事責任中也作出了規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四十條第二款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犯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三、企業名譽損失賠償標準是多少

侵害名譽權的損害賠償,除應考慮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外,還應當有適當的標準。

1、從侵害情節來考慮,侵害情節較重,造成較嚴重的後果的,可以予以賠償。

2、從受害人的諒解程度考慮。如果責令加害人承擔非財產責任後,受害人能夠諒解,就說明受害人的精神創傷已經平復,可以不予以賠償。

3、從加害人認錯態度考慮。如果受害人諒解而加害人仍不認識錯誤,則不能因為受害人精神創傷的平復而對違法行為不予以制裁,仍應責令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侵犯了企業名譽權的,往往也會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此時,企業作為受害者是有權利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同時就侵權行為帶來的損失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企業的損失。在維權上面,也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