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高空墜物>

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坐牢嗎?

高空墜物 閱讀(1.27W)

一、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坐牢嗎?

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坐牢嗎?

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的情況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一般是不會坐牢的。高空墜物是屬於民事行為,一般來說的話是不需要進行坐牢的,但是如果確定了實際侵權人之後,其高空拋物砸死人的話,那麼則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一般來說會被判處過失致人死亡罪。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與物業無關,但是物業有協助調查的義務。

二、高空拋物與高空墜物有什麼區別?

(一)主觀性不同:

1、準確認定高空拋物犯罪。對於高空拋物行為,應當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拋物場所、拋擲物的情況以及造成的後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準確裁量刑罰。

2、準確認定高空墜物犯罪。過失導致物品從高空墜落,致人死亡、重傷。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從高空墜落物品,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法律責任不同:

建築物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依法判決其承擔侵權責任;有其他責任人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向其他責任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儘量查明直接侵權人,並依法判決其承擔侵權責任。

(三)懲處力度不同:

依法從重懲治高空拋物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多次實施的;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如果發生了高空墜物的情況但是對於他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一般不會處以坐牢的處罰,但是如果一旦對其他人造成了重傷甚至是致人死亡的,將會視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來進行處理,這種情況下都是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並坐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