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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高空墜物傷人如何解決?

高空墜物 閱讀(9.88K)

情節較輕的按照治安管理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以及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拋物是屬於一種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行為。在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警察可以對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嚴重的構成犯罪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如果發生高空墜物傷人如何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首先,受傷者應該注意保全證據,對現場從各個角度進行拍照,儲存好現場遺落物,注意聯絡當時目擊者。同時,要報警求助。受傷者進入醫院救治,儘量向醫生進行詳細的描述,對砸傷事件要有明確的記載。對醫院治療、檢查費用、交通費用、誤工費等票據及證據要妥善保管。

尤其應確定侵權行為人,如果有視訊裝置的小區,及時調取並儲存視訊記錄。如果無法查明,前往侵權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街道辦等查詢瞭解相關業主資訊,如仍然無法查明,及時申請司法機關調查取證。

此間,需重點考慮三點:侵權人、侵權事實、侵權人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按《民法典》規定,事故發生後,應該有責任人對受害人進行賠償,承擔相應責任。事故發生後,應該由相應的管理方和業主方承擔責任。而這又主要依據業主與管理方簽署的相關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還有就是不能夠確定責任人。居民住宅樓墜物事件發生後,無法確認具體責任人,則應依據“公平”原則;樓層中可能與事件有關聯的住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之後,共同賠償人再按照過錯大小平均地劃分賠償責任。

應及時聯絡當地警方,儘快確定侵權行為人。同時,在實際事故中可能會由於現場的複雜環境無法確定具體責任人等情況,解釋起來也會比較複雜。詳細可前往本站諮詢相關專業法律人士以尋求幫助。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如果是住在城市的高樓中的,在小區中是一定要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自己人身權益以及財產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