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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高空墜物如何起訴?

高空墜物 閱讀(2.4W)

一、發生高空墜物如何起訴

發生高空墜物如何起訴?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3、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5、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二、高空墜物與高空拋物的區別

1、高空拋物與高空墜物區別的關鍵在於致人損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發生了致人損害的後果。高空墜物不是人為直接造成的,而高空拋物是人為故意拋物導致的。

2、墜物案件中,無法證明自己不存在侵權行為的相關人承擔的是賠償責任。而拋物案件中,無法證明自己不存在侵權行為的相關人承擔的是補償責任。因此,責任的大小和數額的大小均有較大差異。

遇到高空墜物的之後要及時的去報警,警察來調查之後找出高空墜物的責任人。當事人應該及時的到醫院去治療,治療之後到相關部門去做一次傷情鑑定,憑藉鑑定書去起訴對方。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當事人要及時繳納受理費,並且提交起訴狀,等待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