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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高空墜物如何取證

高空墜物 閱讀(1.55W)

一、發生了高空墜物如何取證

發生了高空墜物如何取證

高空墜物砸人的取證方法是可以通過調取周圍的監控錄影、也可以通過其他證人證言來確認侵權人,如果通過一系列的調查方法都沒辦法確認侵權人的話沒關係。高空墜物不需要受害人取證,高空墜物適用無過錯原則,也就是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那麼就需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可以證明自己沒有過錯或者找到侵權人的,那麼無需承擔責任。

二、高空拋物找不到責任人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高空拋物的責任人找不到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1、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2、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3、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高空墜物受害人是可以不用取證的,由高空拋物點建築的所有人一同承擔,如果有人可以證明自己並沒有過錯或者是可以證明誰是有過錯的人,那麼久不需要承擔責任。高空墜物情節嚴重的情況下是屬於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