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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損失物業有責任嗎

高空墜物 閱讀(2.29W)

一、高空墜物損失物業有責任嗎

高空墜物損失物業有責任嗎

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與物業無關,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但物業有協助調查的義務。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二、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

《民法典》明確高空拋物責任分擔一直以來高空拋物行為倍受關注,由於沒有具體的法律制約,此類事件屢見不鮮、屢禁不止,而且處理此類事件的結果也不同。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根據這一法規,同一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這條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受害者的權利,一方面可也使無辜者受到了牽連。但如果判定住戶均無責任,那麼數萬元的醫療費、傷殘補助費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體、精神和經濟上都受到極大傷害。如果追究這些住戶的責任,每人負擔的是幾千元。換句話說,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這應是侵權責任法規定這條的立法本意。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規定,高空拋物是違法行為。遇上這樣的情況,首先應第一時間向社群所在物業管理公司反映。如果發生了高空拋物,造成財產、人身傷害,物管公司不是一點責任也沒有,而是在一定條件下應當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因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區公共秩序的責任,或維護區域內秩序的責任。高空拋物是破壞小區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設法防止應是物管公司的職責之一。根據法規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與物業無關,但是物業有協助調查的義務,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可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使用人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