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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的物業公司是否有責任

高空墜物 閱讀(3.12W)

一、高空墜物的物業公司是否有責任?

高空墜物的物業公司是否有責任

小區高空墜物物業沒有責任。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小區高空墜物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則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完成就好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

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戶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能夠認識到從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的現象發生。

二、物業怎樣防控高空墜物?

物業服務對轄區內的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保護的責任,預防高空墜物是物業服務的日常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

高空墜物包括人為因素與非人為因素,非人為因素是可以在物業管理的日常工作採取的措施予以預防和消除的。

1、對非人為造成的高空墜物的預防

(1)開展建築附著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對公共場地和公共設施裝置、窗戶及玻璃、小區戶外廣告牌和空調主機等戶外附著物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挨家挨戶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並登記在冊。

(2)颱風期間,告知居民住戶關好門窗,搬掉陽臺邊的花盆,防止高空墜物。

(3)對於物業服務公司針對高空墜物所做的工作,進行記錄與登記,作為物業服務公司工作證據。

2、預防人為高空拋物的應對措施

而人為因素,不是管理處沒盡到責任,也不是管理處所能預見,並採取措施制止杜絕的。物業公司只有採取預防為主,與居委會、派出所等部門相互配合,從宣傳入手,長期經常性宣傳,發動群眾監督,對於不聽勸阻,屢教不改的個別人員,與治安機關聯合採集證據,予以處罰,因此防止高空墜物,預防是關鍵。

現在居住的房子的樓層是越來越高,不可避免的會發生高空墜物砸傷人或物的事情,能夠確定責任人的,就由拋物的責任人來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由樓層的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的責任,也可以通過報警的方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