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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高空墜物小區物業有責任嗎

高空墜物 閱讀(1.05W)

一、根據規定高空墜物小區物業有責任嗎?

根據規定高空墜物小區物業有責任嗎

高空墜物致人損害物業一般是沒有責任的,但物業服務企業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責任】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不明拋擲物、墜落物致害責任】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採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無論高空墜物致人損害是否構成犯罪,對於民事賠償的部分,在無法協商處理的情況下都是可以起訴處理的。另外,受害人難以確定侵權人的,可以報警,公安機關應當查清楚高空墜物的侵權人。

二、高空墜物侵權糾紛的律師費是多少?

高空墜物侵權糾紛的律師費不是法定的,律師收費考慮的因素是: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綜上所述,關於小區物業在高空墜物案件中是否有責任的這個問題,主要取決於物業公司有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像是小區業主從高層拋物致人損害的這種案例,肯定不能追究物業公司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