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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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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高空墜物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高空墜物造成嚴重後果的,情節嚴重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高空墜物處理措施有哪些?

(一)無事故損失的處理

1、出現無事故損失的高空拋物,應儘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勸告其不要再犯。

2、對有過高空拋物行為的人,在日常的保安巡視中,加強對其的監督。

3、對於未能找到肇事人的,要及時清除墜落物,並由工作人員在可能出現肇事者的相關樓層住戶中進行詢問與調查,同時宣傳高空拋物的危害及可能面臨的治安處罰,顯示物業管理對此事的關注。

(二)發生損失的事故處理

1、對於造成財產與人身安全遭受損失的事故,物業公司要在第一時間報警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取證,查詢肇事者。

2、及時足額購買公共責任保險,以規避風險、減少經濟損失。(公眾責任險僅限公司產權房屋,已售房屋不在保險範圍之內)

(三)對待事故投訴的處理

出現業戶對高空墜物的投訴時,物業公司要及時派人到現場處理,記錄相關情況,並對事情進行調查走訪,按上述(一)、(二)兩類情況及時處理,安撫受害人情緒,並予以回訪,作好相應的記錄備案。

綜合上面所說的,高空墜物的行為已經是很容易造成公民的安全受到威脅,而且只要受到傷害必定就需要承擔民事的賠償,如果造成的情節屬於比較嚴重的,那麼也會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處罰,如果難以確定責任人就會由可能加害的人來進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