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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砸壞小車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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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空墜物砸壞小車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高空墜物砸壞小車物業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二、高空墜物帶來的危害:

(一)衛生保潔難度:業戶將垃圾果皮等隨手丟出窗外,破壞環境衛生,給保潔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業戶投訴:容易引發業戶之間的矛盾,並引起投訴;

(三)事故賠償風險:取證難是高空拋物的一大難題。物業公司做為管理方,每當高空墜物引發傷人或財產損失,往往會受到牽連,造成難以估計的損失。

三、防止高空墜物管理措施有什麼

1、在日常巡檢中,要隨時對公共場地和公共設施裝置、窗戶及玻璃、戶外廣告牌和空調主機等戶外附著物進行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整改並登記在冊。

2、惡劣天氣期間,要告知業戶關好門窗,搬掉放在陽臺、窗邊等容易墜落的物品,防止高空墜物。

3、 對於物業公司針對高空墜物所做的工作,進行記錄與登記,作為工作證據進行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