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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和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相關規定有哪些?

婦幼權益 閱讀(1.5W)

老人、未成年人、婦女一直都是社會當中的弱勢群體,所以說不管是道德義務上來說還是法律義務上來說都應該對其進行相應的保護,但是老人不用工作所以在工方面的保護主要體現在未成年和女工方面,那麼女工和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相關規定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解釋一下吧。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相關規定有哪些?

1、目的

1.1、為加強對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的臨時合同工)等。

3、總則

3.1、根據女性生理特點安排勞動就業以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業時,對適合女性從事的職業應儘可能多招些女性;對那些使女性生理機能不能保持正常狀態,對女員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響的職業,禁止或限制女性參加。

3.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本工招工物件的年齡一般為16~50週歲。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滿16歲的員工,應經本地勞動部門批准。

4、職責

4.1、綜合部負責在招工及工種安排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總則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種、工作。

4.2、監理部負責檢查、督促各現場監理部執行本制度的實施情況。

4.3 各現場監理部負責嚴格執行本制度。

5、女員工特殊保護

5.1、各公司各部門、現場監理部不得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為理由而拒用、辭退女員工或降低其工資。在員工的定級、升級、工資調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視女性,必須堅持男女平等。

5.2、在工作勞動過程中,禁止女工從事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Ⅲ級以上體力勞動強度作業)和有毒有害的作業。

5.3、根據女員工的生理特點,女員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護期內,可暫時調任適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5.4、女員工在懷孕初期及臨產三個月或哺乳期內,每天應給以1小時工間休息和哺乳時間;按規定工資照發。

5.5、由超高壓輸電公司每年定期對女員工進行體格檢查,加強婦幼衛生保健工作。

6、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6.1、根據勞動部《關於技工學校學生的學習、勞動、休息時間的暫行規定》,對未滿16週歲的學生,在進行生產實習時的勞動時間規定為,第一學年每天不得超過6小時;第二學年每天不得超過7小時;第三學年每天不得超過8小時。

6.2、公司各職能部門、現場監理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加班加點工作。

6.3、未成年工在安排勞動時,不宜從事特別繁重的勞動、高空作業和對身體有害有毒的作業等。

6.4、在錄用未成年工時,必須經過體格檢查,以便根據身體狀況安排合適的工作。

7、考核

對不執行本制度,按考核規定執行。導致事故發生的有關責任者加倍處罰,同時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關於女工和未成年人保護制度相關規定有哪些的相關資料,關於這一問題小編認為其實工作方面體現出對女工和未成年的保護的話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體現對弱者的保護,另外,未成年和女工因為身體上的構造原因也需要特殊的保護制度,所以小編認為這一制度是十分人性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