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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辱罵公安怎樣處理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4.84K)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辱罵公安的行為屬於不道德的行為,情節嚴重者會受到拘留和罰款等處罰。僅僅辱罵公安,情節輕微的,不犯罪論處;而公然辱罵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對他人造成嚴重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極其惡劣影響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故意辱罵公安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