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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無期徒刑是什麼意思

婦幼權益律師解答 閱讀(5.01K)
未成年無期徒刑是什麼意思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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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無期徒刑是什麼意思啊?不是說受保護嗎?

以下是說未成年無期徒刑是什麼意思,請參考。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這是禁止性規範,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是命令性規範,這兩條規定是兩個獨立的法律規範。在對罪該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處罰時,這兩個法律規範都是必須適用的。即必須在對不滿十八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的基礎上再適用從輕或者減刑處罰的規定,由於死刑已經明文規定不得適用於未成年犯罪人,因此,不能在死刑基礎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適用無期徒刑。同時,由於無期徒刑是沒有刑期的刑種,不可能在無期徒刑的範圍內實現從輕處罰,因此,對未成年人在適用從輕處罰的規定時不可能適用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