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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偷稅漏稅的管理辦法有哪些?

偷稅漏稅 閱讀(1.09W)

一、防止偷稅漏稅的管理辦法有哪些?

預防偷稅漏稅的管理辦法有哪些?

1、加強稅法宣傳,提高納稅意識

凡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尊,依法註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有生產,經營活動及所形成的所得都因按規定依法納稅一是加強稅法教育,把稅法納人普法教育的內容,不僅在全體公民中進行學習教育,而且將其作為企,事業單位的領導及財會人員任職的條件之一;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廣泛的宣傳,使稅法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2、完善稅收制度,堵塞偷稅漏稅源頭。

稅收制度的缺陷,成為偷稅漏稅的罪魁禍首,要堵塞偷稅漏稅,要抓好源頭的改革。由於稅制過於複雜、繁瑣,反而降低了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加大徵管的難度和徵收成本,造成徵管乏力。因此,稅法的制定應當詳略得當,既不能過於繁瑣,也不能過於簡單,該詳實的要詳實,該簡化的要簡化。

3、加強對徵收行為的管理

一方面是要加大處罰的力度,墊高納稅人的逃稅成本,使得發生偷漏稅款的納稅人在博弈的過程中“入不敷出”。另一方面,就是要在加大打擊逃稅力度的同時,要儘量減少稽查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從而達到抑制逃稅概率上升,提高稅法和稅務機關的威性的作用。

二、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1、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3、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偷稅漏稅行為不僅違法還涉嫌犯罪,會破壞國家稅收管理制度。防止這種事情發生,就應當建立一整套的管理辦法,從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稅務部門徵收力度,由稅務部門及公安機關成立聯合小組,加大對逃稅偷稅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