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貿易企業偷稅漏稅方法有哪些?
1、利用稅目進行偷稅
(1)殘次品、等外品及聯產品、副產品銷售收入,不作銷售處理,逃避流轉稅
(2)廢品及下腳料銷售收入,不作銷售處理,逃避流轉稅
(3)自制產品或半成品自用,降價處理或不作銷售處理,逃避流轉稅
(4)企業下屬分支機構以及參加展銷會、交易會的經營收入不報稅
2、利用稅率進行偷稅
(1)混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界限
(2)兼營不同稅率商品,按低稅率納稅
(3)混淆基本稅率、利低稅率
3、少報收入偷稅
(1)向預付款單位發出產品,不作銷售處理
(2)已實現銷售,不作銷售處理
(3)延期辦理拖收承付,調減當年利潤
(4)延期核算銷售收入,拖延納稅時間
4、利用發票偷稅
(1)開大頭小尾發票
(2)移花接木,改變發票用途
(3)非法買賣發票
(4)代開、轉讓發票
二、企業偷稅漏稅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現在有些貿易企業不合法經營,利用各種手段偷稅漏稅,破壞國家正常的稅收制度。偷稅漏稅的手段多樣,包括利用稅目、稅率偷稅,利用發票及少報收入,多抵扣成本等方式。偷稅情節一般構成違法行為,而嚴重的話則構成逃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