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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或者個人偷稅漏稅的後果有哪些?

偷稅漏稅 閱讀(1.27W)

一、企業或者個人偷稅漏稅的後果有哪些?

企業或者個人偷稅漏稅的後果有哪些?

a、經濟責任:補稅滯納金(相當於借了高利貸)罰款(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偷稅數額不滿1萬元或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不到10%,稅務機關追繳偷稅款、並處偷稅額5倍以下罰款)

b、行政責任:提請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

c、刑事責任(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漏稅:只有因為稅務機關的過失而使納稅人少繳稅款才叫漏稅。後果:補繳稅款(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追徵;特殊情況追徵期可延長到10年;偷騙稅無限期追徵)補稅時可爭取分期但要注意對現金流的衝擊。不交滯納金、不罰款(不會使納稅成本成倍增加)。

二、偷稅對企業造成的後果有以下的幾個方面:

(一)觸犯以下任何一條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處罰金。

(1)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

(2)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以上情況,同時符合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

(二)對於多次犯有前兩兩條行為的企業,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三)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領導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罰。

(四)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執行前,應當先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稅款。

綜合上面所說的,偷稅漏稅的存在一般就是為了可以逃避國家的稅錢,從而作出不合法的事情,但對於此行為的後果也是相當的嚴重,只要條件一旦構成必定就會被判有期徒刑;而對於企業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納稅人就應該要合理的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