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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果偷稅漏稅怎樣處罰?

偷稅漏稅 閱讀(2.69W)

一、企業如果偷稅漏稅怎樣處罰?

企業如果偷稅漏稅怎樣處罰?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

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逃稅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逃稅罪的客體是指逃稅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稅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稅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稅申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稅申報,屬於漏稅,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三、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企業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在刑事訴訟中被定性為逃稅罪,國家對偷稅漏稅的行為是嚴格禁止的,逃稅罪的相關規定和判罰也在《刑法》中有非常準確的界定。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公民都有監督公司企業納稅的義務,發現偷稅漏稅行為的,應當第一時間向稅務機關檢舉,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