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稅務糾紛>稅務訴訟>

偷稅金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稅務訴訟 閱讀(7.19K)

一、偷稅金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偷稅金額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並且達到應納稅額的10%以上的,構成偷稅罪。從這—規定中可以看出,準確計算偷稅數額及其佔應納稅額的比例,對偷稅罪的認定至關重要。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偷稅數額較大的,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賬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偷稅逃稅是如何處罰的?

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構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構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數額佔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佔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採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構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偷稅金額在1萬元以上,存在逃稅漏稅的行為,要按照逃稅的金額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會構成逃稅罪,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能判3~7年有期徒刑,涉案情節一般的,對納稅人處1~5倍的罰款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