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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天算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的有效訴訟期是一年,這只是針對於人身損害,如果是造成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就應當是三年。一般是從交通事故發生之日進行起算,但是如果在交通事故發生之日受害人沒有發現自己的權利被侵害的,就應當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是應當知道自己的人身或者是財產權利受侵犯之日起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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