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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哪些值得注意的訴訟時效

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後,一般情況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三年內起訴。

交通事故有哪些值得注意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