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交通事故解答>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各方當事人處理程式是什麼

1、發生輕微的事故不要慌,先開啟雙閃,然後放置三角警示牌,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然後就是檢視事故現場,和對方車主協商走輕微事交通故快速處理流程。
2、拍攝事故照片,對現場進行拍照主要是為了向保險公司提供事故的證據,在移動車輛前對車輛拍照也可以避免對方車主賴賬。
為了儘量還原事故現場原貌,應著重拍攝事故現場的整體、側前方、側後方、本車全貌、事故車全貌、撞擊部位和兩車受損情況。
3、檢視對方的駕駛證、行駛證、年檢標誌、交強險標誌、車牌,並確定對方是否酒駕。
4、把車挪到不影響交通的同行的地方,填寫一個快速交通事故處理協議,沒有可以用白紙替代,但要寫清楚雙方駕駛員姓名、駕照號、車牌號、電話;
最重要的是寫好責任劃分情況,同時承擔主責的車主應撥打保險公司報案。報案後,雙方自行協商定損、修車事宜即可。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
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定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輕微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各方當事人處理程式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