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社保>

交通事故醫療費用該如何預付

社保 閱讀(1.42W)

交通事故醫療費用該如何預付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交通事故賠償協議 交通事故賠償">交通事故賠償 交通肇事賠償標準">交通肇事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理賠"> 交通事故理賠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若有人員受傷的那此時需要先對傷者作出搶救、治療,而此時就會涉及到醫療費的問題。很顯然,此時是無法要求受害人支付的,卻可以要求肇事一方進行預付。那通常交通事故醫療費用該如何預付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醫療費用該如何預付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害需要搶救治療的,任何醫療單位不得以醫療費用欠交而拒絕治療。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應當預付醫療費,也可以由公安機關指定的一方預付,結案後按照交通事故責任承擔,交通事故責任者拒絕預付或者暫時無法預付的,公安機關可以暫時扣留交通事故車輛。在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的行政區域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由當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預付傷者搶救期間的醫療費、死者的喪葬費。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有權向抓獲的逃逸者及其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追償其預付的所有款項。

二、因交通事故產生的醫療費如何確定?

1、掛號費。掛號費的次數、科別與稽核認定的治療傷害所應診的次數、科別一致的掛號費應當賠償;

2、檢查費、治療費等。根據傷情需要,經醫院同意進行的檢查、治療等費用應予賠償。未經治療醫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療與傷病無關的費用或自行重複檢查所花費的費用不計入賠償範圍,但確係治療醫院誤診而遺囑的傷病除外;

3、醫藥費。必須確係治療因傷害人的分割行為所致傷害的藥費。需外購藥品的,應當有治療醫院開具的處方。藥品的種類、數量應當與處方一致。

4、住院費。受害人根據治療醫院的要求住院觀察、治療的費用。

5、後續治療費。包括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須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拆除內固定物產生的二次手術費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如醫藥費、治療費、檢查費、掛號費等等,但受害人要想獲得這些賠償,還是要拿出具體的證明才行,而不能隨意的說一個數字就要求肇事一方做出賠償。並且,此時也不完全就是由肇事一方承擔事故所有的賠償比例。